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任誕》曾有這樣一段:"殷洪喬作豫章郡,臨去,都下人因附百許函書。既至石頭,悉擲水中,因祝曰:沈者自沈,浮者自浮,殷洪喬不能作致書郵。"后因稱不可信托的寄信人為"洪喬"。這個故事是說,殷洪喬做豫章的太守時,京都的人托他帶一百多封信。他到達(dá)石頭城后,將所有書信全部扔到了水里?赐甏祟惞适,可笑之余,可要生出許多感慨來了。
第一,此人無情。在哪“烽火連三月”之時,一封家書牽動了多少有情之人,真有“抵萬金”之意,甚至還會比連城的價值還要高昂。一封家書,就是萬種柔情、溫情的流露。對于收“書”者來說,得之則猶如魚得水。一封“書”就是一縷縷春風(fēng),會帶給他多少溫馨,多少力量和信心,多少希望和明月。出外遠(yuǎn)游的游子,在孤獨(dú)時,只得“舉頭望明月,低頭思故鄉(xiāng)”。這時,如果收到一封心上人用那纖纖玉手親自“繡”成的“書”,那該是多么地溫暖和幸福啊。對于寄“書”者來說,那里面包含的不只是一次問候,而是心靈的流瀉,情感的傾瀉。多少個動人的故事,多少溫人的心血注在里面啊。“書”中內(nèi)容豐富多彩,好多要說的話,要訴的情盡在其中。也就是她,才把雙方緊緊連接在了一起,把雙方的心打開。然而失去她,又不知該有多少悲劇發(fā)生其中。誰又愿自己的家書這個心靈的火花 “付諸東流”呢?可悲,“洪喬先生”!可哀,可痛,那遭受厄運(yùn)的家書!
第二,這種人無義。即使你不愿意為別人效勞,你為什么不當(dāng)面拒絕而非到達(dá)了目的地扔掉不可呢?即使你費(fèi)了很大周折把她帶到了目的地,為什么又不愿意再多一點(diǎn)心好事做到底呢?這不是有意折煞人么?試想想,如果此“書”是一封關(guān)系到人生重大問題的函札或是十萬火急的“戰(zhàn)書”,如果碰到了像“洪喬”這樣的郵差,那結(jié)局就可想象了,
這種人現(xiàn)在并不是不存在。雖然,在交通發(fā)達(dá),郵遞快速的現(xiàn)今時代,托人帶信如果是不太可取的“舉措”的話,那么,專門拖沓遞送,或干脆不送,或把別人的郵件付之一炬而完事,或是擅干私拆他人之信的人的行為又怎么說呢?是出于好奇心、取樂或是抓人“把柄”想害人?或是出于關(guān)心之情?反正,不管怎樣,以上行為均是不可取之能。
事情不是絕對的。對他人的信件有時是要管理好的,但專不是一般人的權(quán)力,F(xiàn)在的人雖然不像“洪喬先生”一樣扔掉,但有的行為卻比這一扔之還要可恨。因為洪喬沒有當(dāng)面毀掉,別人還會以為對方有各種原因沒有回信或?qū)懶,會盡可能地往好的方向去想。而現(xiàn)在的“洪喬先生”卻會做出許多人命關(guān)天的事來。你講可惡不可惡?
(編輯:黔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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